香港长期以来一直是国际仲裁服务中心,其在仲裁界的地位在过去一年中有增无减。这个以充满活力的商业环境而闻名的城市,再次证明了其在国际争议解决中的韧性和重要性。
在本文中,作者探讨香港在仲裁方面的最新成就、显著的案例法趋势以及本地仲裁规则的更新。
机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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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作为首要仲裁中心的地位通过其本地仲裁机构的活动和成就得以体现。
2023年,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共受理500起案件,包括281件仲裁案件,其受案量跃居2017年以来的第三位。
这些案件涉及来自45个司法管辖区的771个当事人,突显了香港的全球吸引力。值得注意的是,其中75.1%的仲裁案件是国际仲裁,近10%的案件不涉及亚洲当事人。
争议总金额达到928亿港元(约125亿美元),平均个案争议金额为4.676亿港元。
HKIAC还在香港与中国内地法院之间就仲裁程序临时措施的《安排》下推进与中国内地法院的合作,处理了19项保全申请,保全总资产达35亿元人民币(约4.91亿美元),其中,内地法院裁定准许保全金额5.44亿元人民币。
在这一年里,在其他知名仲裁机构受理的仲裁案件中,也多见来自香港的当事人,包括国际商会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前者25%的当事人来自亚太地区,其中来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的数量尤其显著;对于后者,香港是其最大的外国用户,有1,436个当事人来自香港。
2024年5月,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大会(ICCA Congress)在香港举行,吸引了超过1,000名全球仲裁专业人士,这进一步巩固了香港作为仲裁枢纽的声誉。
同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香港仲裁中心报告称,该机构作出裁决的时间中位值仅为七个半月;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被增列为可为合资格免签来港参与仲裁程序的人士出具“证明书”的机构。
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香港区域仲裁中心正在扩展其仲裁员名单,而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中心今年推出的大湾区在线争议解决机构协作平台进一步整合了大湾区的法律服务。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也在香港开设了其首个离岸分支机构,证明了香港作为内地仲裁机构通向全球市场的战略重要性。
里程碑式裁决
近年来,清盘案件中存在专属管辖权条款时法院应如何处理已成为香港仲裁界的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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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上,香港法院在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且缺乏可信辩护的情况下,会批准清盘申请,不论债务的基础合同中是否存在专属管辖权条款和/或仲裁协议。
然而,2023年林国雄案的里程碑式裁决改变了这一处理方式。终审法院认为,专属管辖权条款应当得到尊重,从而要求当事人将争议提交给合同中约定的法院解决。此决定强调了维护合同协议作为公共政策的重要性。
因此,如果债务基础合同存在专属管辖权条款,债权人在香港法院提出清盘申请可能会面临挑战,除非香港法院有“强有力的理由”批准申请。然而,如果债务人的辩护被认为是毫无意义或滥用程序,法院仍然有自由裁量权批准清盘令。
此外,在2024年Simplicity & Vogue Retailing (HK) Co Limited案中,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确认林国雄案的原则适用于存在仲裁条款的情况。
相比之下,英国枢密院后来在2024年Sian Participation Corporation (In Liquidation) v Halimeda International Ltd案中的裁决提出了不同的立场,认为在没有实质性债务争议的情况下,清盘申请不应因仲裁而被延迟。
这种做法可能与林国雄案的裁决相冲突,香港法院在未来案件中会优先考虑合同约定的外国法院/仲裁还是存在实质性争议的债务,这依然是个没有定论的问题。尽管如此,林国雄案的裁决在香港仍然具有约束力。
判例法趋势
自2023年10月以来,香港法院已发布了近60项与仲裁相关的裁决,反映出香港仲裁活动高度活跃以及司法机构在仲裁问题上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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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值得注意的案件是2023年宋丽华诉李子瀚案,原讼法庭重申了仲裁员享有决策豁免的原则,仲裁员免于被迫就他/她如何作出仲裁裁决作证。此裁决明确仲裁员享有与法官一样的保护,确保他们可以放心履行职责,不必担心自己会因决策过程而被起诉,从而增强了对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机制的信心。
另一个重要案件是同一案件中的相关裁决HKCFI 2540,原讼法庭进一步发现其中一名仲裁员未能适当参与仲裁聆讯——频繁断线且显得心不在焉。这破坏了程序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因而法院有理由拒绝执行该裁决。
此裁决突显了法院致力于确保仲裁程序公平公正的决心。
在2024年TGL诉SDC案中,原讼法庭也审查了与仲裁员公正性和公共政策相关的问题,强调要证明仲裁员有不公正,必须证明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的关系与它对公正性的潜在影响之间存在明确且合理的关联。
同样,在2024年G诉N案中,原讼法庭准许上诉,让法院充分考虑如何权衡违法行为引发的公共政策审查与香港法院最小干预的支持仲裁的原则。
2024年G诉X案显示了在香港执行中国内地仲裁裁决的复杂性。
该案突显了香港法院在处理平行诉讼和相互冲突的仲裁裁决方面的原则,也显示出香港拥有稳健的法律框架来应对跨境仲裁问题。
在2024年AAA诉DDD案中,原讼法庭面对管辖权异议,撤销了仲裁庭关于管辖权的决定。原仲裁程序涉及本票争议,尽管相关合同中存在多个相互冲突的仲裁条款,仲裁庭错误地认定自己对争议具有管辖权。法院强调了明确援引每个合同特定仲裁条款的必要性。
此外,在2024年CMBDCDHAW Investments Limited诉CDH Fund V Ltd Partnership案中,法庭深入探讨了仲裁员解决争议的管辖权,强调了仲裁的基本要求,包括实际争议的存在。
在2024年Minting Dome Holding LLC诉Deng Jie案中,原讼法庭审查了专属管辖权条款及其可执行性,特别是在涉及加密货币交易的国际商业争议领域。
HKIAC新规则
HKIAC在2024年6月推出了新的《机构仲裁规则》,以提高仲裁程序的效率、公正、多样性、环境可持续性和信息安全。
这些变更在2024年ICCA大会上宣布,标志着HKIAC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新规则赋予仲裁庭重大权力,包括仲裁庭有权将一方拟议的新代理人排除在仲裁程序之外,以避免利益冲突,仲裁庭可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仲裁的效率和公正。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庭组成前未全额支付费用,HKIAC还可以暂停或停止管理程序。
多样性和包容性被赋予了重要地位,新规则鼓励当事人在指定仲裁员时考虑多样性。环境影响和信息安全成为关键因素,反映了现代和负责任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效率提升方面,新规则确认仲裁庭有权处理可以解决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争议事项的初步问题、分步、分阶段进行仲裁和确定应在仲裁哪个阶段决定任何争议事项。新规则还明确紧急仲裁员在作出紧急决定前发布临时命令的权力,并赋予HKIAC审查和调整仲裁庭费用和开支的新权力。
这些新规则适用于2024年6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所有相关仲裁,确保新规则统一适用,并解决有关效率、成本效益和游击战术的担忧。新规则的发布,表明HKIAC决心在快速变化的全球环境中维护公众对仲裁的信心。
结语
香港拥有稳健的法律框架、经验丰富的司法机构和与时俱进的仲裁规则,这些优势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全球仲裁枢纽的地位,香港仲裁服务业继续蓬勃发展。无论国际仲裁环境如何演变,香港始终处于前沿,不断推陈出新,营造可靠的法治境,成为解决复杂争议的理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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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香港仲裁未来的三个因素
立法创新、技术进步和不断完善的法律制度不断巩固香港作为首要仲裁中心的地位。从全球来看,仲裁越来越受青睐,香港正在调整其仲裁框架以应对国际争议解决需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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