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高级法官马晓旭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下称“港仲”)举办的亚洲替代性争议解决研讨会上表示,随着《仲裁法》修订完成,最高院将进一步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并推动提升仲裁影响力。
《仲裁法》修订版已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马晓旭在研讨会上向百余位来自国内与国际的争议解决律师介绍了新法亮点,并阐述了最高院未来的相关举措。
她说:“未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包括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持续提升司法审查的质量、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最高院还将协助各国的商事仲裁中心在中国建设分支机构,鼓励仲裁机构与司法机关加强对话,从而增强仲裁的公信力与影响力。
今年适逢港仲成立40周年及第14届香港仲裁周,马晓旭说:“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为国际仲裁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她表示仲裁是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的基石,有助于促进国际经贸合作,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美兰亦登台探讨了香港法院在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时的原则与界限,舒缓仲裁员的“正当程序偏执(due process paranoia)” 。她说:“法院的职能并非审查仲裁程序细节以判断仲裁庭在案件决定上的对错,而仅在仲裁裁决涉及严重司法不公时才会介入。”
陈美兰以近期一宗案件为例,一名仲裁员多次打瞌睡共计10至15分钟,她作为法官并没有批准撤换该仲裁员的申请。她解释说,从客观、公正且知情的观察者角度,不能仅因仲裁员短暂打瞌睡,就推断其对任何一方存有偏见。根据《示范法》,只有在出现足以令人合理怀疑其公正性或独立性的情况下,仲裁员方可被挑战。
“鉴于法院对仲裁庭自主性的尊重、对裁决所采取的宽松解释态度,以及其对仲裁庭独立判断的尊重,(仲裁员)无需对‘正当程序偏执’有所顾虑,”陈美兰说。
除了中港法官外,港仲还邀请了多位来自不同法域的仲裁员参加这一活动,登台探讨仲裁中心及争议解决领域的发展与变迁。本次研讨会吸引了超过300名法律界人士参与,包括多名中外仲裁领域精英。

此外,本届香港仲裁周以“创新卓越四十载:庆祝过往成就,把握今朝,塑造国际仲裁未来”为主题,举办了超过40场附属活动,内容涵盖科技、关税、制裁、环境社会治理等多个前沿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