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增值税制度进入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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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增值税制度进入新时期

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是中国最大的税收来源,在2024年占总税收的38%。在此之前,增值税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各个条例规范,没有统一的框架。

《增值税法》的出台表明中国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但此前零散的条例如何整合到新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实际效果还有待观察。

《增值税法》下,服务和无形资产的来源规则有重大变化,即决定一项服务或无形资产的销售是否发生在中国境内的标准变成“消费地”,而不是销售方或买方的地点。这一原则与国际税收规范一致。

金融商品的来源规则也有改变。《增值税法》现明确认定,在境内发行的金融产品,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或个人的,则金融产品的销售属发生在中国境内。这让金融业有更清晰的法律依据。

另一明显的变化是“视同销售”的范围收窄,新法只规定了少数几种情形。此前笼统的规定被删除。

因《增值税法》的颁布并不自动废除此前适用的增值税法规,可能造成一些事项的规则复杂化。尚不清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是否会印发进一步的条例来解决这些问题。

此外,《增值税法》的实施还影响到未来的境外电商业务。该法第十五条直接认定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除非“境外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委托境内代理人”,这就绕开了关于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营业处所或境内代理的问题。

越来越多国家要求非居民电商企业注册,并于向境内方供货时缴纳增值税。目前尚不清楚第十五条提及的规则是否会建立起类似的制度,如果确实如此,这将大幅改变跨境交易的面貌。

跨国企业和国内企业都应密切关注接下来的监管立法动作,尤其是关系到现行增值税合规方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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