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8年8月3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简化行政管理。
根据该决定,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港澳台人员)在中国大陆工作不再需要取得就业许可。决定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监管港澳台人员的就业有关工作。这些政策措施涵盖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失业登记和劳动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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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越来越复杂的雇员分类以及越来越严苛的解雇条件,企业如何应对劳动法带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