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专栏则聚焦另一纠纷解决机制——司法调解——尤其是涉及亚洲当事人的纠纷的司法调解
北仲首例临时措施决定获境内法院认可并实际执行,标志仲裁临时措施实质突破
文章首先分析有关法庭文书送达的各种规则背后的目的,再以英格兰和威尔士,以及香港特区为例审视普通法系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最后介绍中国内地的相关规定
中国积极推动司法和争议解决机制的现代化改革,成为法律科技领域的领跑者
实践中,此情形既可能发生在进入仲裁程序之前,也可能发生在仲裁程序过程中,因此有必要了解仲裁程序分别如何处理此等情况
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驻台北合伙人邵琼慧与我们谈到台湾市场近期发生的IP法律革新,及其对本地与海外企业将带来的影响
在本文中,笔者将介绍相关裁决在越南的曲折法庭程序,以及如何最终在该国得到突破性的承认和执行
本文首先浅析国际惯例认可的高效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具备的特点,而后探讨设计国际商事法院时应考虑的几个因素,并介绍中国内地的经验
越是艰难的处境,越能刺激创新力的爆发。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的法院和仲裁机构催生了大量令人振奋的制度和技术性改革
当争议涉及迥乎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即便有双边条约可依,在中国内地寻求外国商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向来是个棘手的问题
本文将从“诉讼代理人”这个概念在英语和中文的意思着手,审视它在中国内地和普通法法域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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