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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康达新闻|康达律师就“金融法”相关问题接受律新社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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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所高级合伙人刘军律师接受律新社采访,谈及金融立法对今后一个时期金融争议解决业务的影响问题,刘军律师认为,新的“金融法”或将对金融争议中的刑民行交叉问题产生重大影响。他还提道:“我国在金融领域的立法,多为行政主导,存在大量的授权性规则。目前的存量立法具象到司法实践中,往往会产生‘政策’代替‘法’,甚或大于‘法’的情形,最为典型的比如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的‘存管银行’现象,基于多‘指引’少‘立法’;而‘政策性’规范或指引,在监管或追责交易主体刑事责任时,往往出现‘政策’大于‘法’的情况;涉及消费者或投资者保护的行民领域又往往会以金融的系统性风险为主要‘原则正确’,将‘政策’而非‘法律’作为法律适用的前提,来过度保护金融机构,进而导致消费者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难,维权成本极高。由此,新的金融立法必将在这一突出问题上作出完善,进而会对金融争议之刑民行交叉领域问题的解决更趋公允化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无论是未来制定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综合性法规,还是在整合现有金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金融领域的法律修订,都需要同现行相关法律进行协调,从而使各法律之间能够得到合理的衔接,整个法律体系成为有机的整体。
*采访文章来源于公众号“律新V品”——《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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