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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康达业绩|康达律师代理刑事案件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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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嫌疑人某甲、某乙协助组织卖淫案,检察院对两名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基本案情】
某娱乐场所因组织多名人员从事卖淫活动,被公安机关查处,该娱乐场所组织者及多名工作人员以涉嫌组织卖淫罪被立案刑拘,后被逮捕。
嫌疑人某甲、某乙系该娱乐场所财务人员,某甲任兼职会计,某乙任兼职出纳。我所律师接受某甲、某乙家属的委托,分别担任其二人的辩护人。
【辩护策略】
2024年5月,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我所律师经多次会见嫌疑人,认真阅卷和全面分析案情后,因财务报表未计入案涉不法收入,结合娱乐场所营业时间的特殊性,且财务人员为兼职、不接触娱乐场所陪侍人员等多重因素,全案证据无法证明两位嫌疑人对案涉不法活动知情,遂向办案机关提出,认定嫌疑人某甲、某乙构成组织卖淫罪的证据不充分的相关意见,并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两次。
2024年8月,检察院认定财务人员某甲、某乙的行为性质应为协助组织卖淫,对某甲、某乙办理了取保候审。
【案件结果】
2025年5月,检察院对某甲、某乙制作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为某甲、某乙虽实施了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随后,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刑事辩护是康达的传统优势业务,三十余年积淀了丰富的经验。我所将继续以专业化为本,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案代理律师
王永宏 柴永林 王钦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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