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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康达助力新疆中泰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成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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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中泰”)成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为新疆地区首单科技创新债券。
新疆中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集团主营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四大产品,配套热电、兰炭、电石、电石渣制水泥、棉浆粕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围绕产业链开展现代贸易、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的绿色化工智能制造生产企业。
在本次新疆中泰科技创新债券项目中,康达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深度参与项目全程的法律事务,为新疆中泰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凭借专业高效的服务以及细致严谨的工作风格,康达赢得了客户及各方中介机构的高度认可与信任。展望未来,康达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为新疆中泰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助力其持续发展。
项目负责人
陆彤彤
项目组成员
董孝成 王文涛 杨华君
高级合伙人|北京
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业务,擅长IPO、并购重组及股权投融资、私募股权基金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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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北京
专注于资本市场业务,主要从事中国境内外公司上市、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与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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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领域为IPO、并购重组及私募股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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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北京
业务领域主要涵盖公司挂牌/上市、债券票据发行、投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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